七月份,面对高温炎热天气给公交车的正常营运带来的困难,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认真做好各项实际工作,积极为一线车辆驾驶和乘务人员送清凉,准备了绿豆水、冷饮和冰糕等消暑食品,安排专人分送到市内各主要公交车始发站点,有效防止了中暑现象的发生,让驾乘人员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为一线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让全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消防安全教育;成立了4个安全检查小组,由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各公交线路对开车打手机、不按站点停靠等各种违章驾驶行为进行严查,彻底纠正不规范驾驶行为。通过一系列应对措施,大大提升了车辆运行的安全系数,该公司整体服务水平有了大的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本月有好人好事70件,拾物拾款折合人民币57798.2元,查出冒用他人老年卡、爱心卡、小学生卡13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提升了公司的整体形象。
为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文明新风,激发全体员工优质服务的积极性,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坚持对好人好事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本月的奖励总金额为1790元。该公司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方便市民出行服务。
一、好人好事人员名单及其所拾钱物情况
1、7月3日,一队驾驶员韩文平拾到摩托罗拉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800元。
2、7月5日,一队乘务员赵国安拾到喜糖、化妆品等,共折合人民币400元。
3、7月8日,一队乘务员梁文艳拾到太平洋保险合同、发票等,共折合人民币25000元。
4、7月11日,一队乘务员王灵秀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衣物一宗,共折合人民币200元。
5、7月14日,一队乘务员白京京拾到衣服、手机充电器等,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6、7月16日,一队乘务员李娟在车内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00元。
7、7月27日,一队乘务员王莉拾到皮鞋一双,折合人民币80元。
8、7月29日,一队驾驶员白福营拾到旅行包一个,内有毕业证、上岗证、银行卡、衣服、会员卡、眼镜等,共折合人民币500元。
9、7月30日,一队驾驶员祁跃昆拾到身份证一张。
10、7月30日,一队驾驶员刘奇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290元、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会员卡、钥匙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100元。
11、7月1日,二队驾驶员聂兵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元。
12、7月3日,二队驾驶员曹述焕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元、身份证、银行卡、饭卡等,共折合人民币200元。
13、7月5日,二队乘务员唐守荣拾到摩托罗拉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元。
14、7月5日,二队驾驶员张辉拾到化妆品一宗,折合人民币300元。
15、7月6日,二队驾驶员张光汉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40元、身份证一张,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16、7月11日,二队乘务员魏娟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600元。
17、7月11日,二队驾驶员杨传富拾到钥匙一串。
18、7月12日,二队乘务员满亚芳拾到包一个,内有钱包、现金120元、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剃须刀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500元。
19、7月13日,二队乘务员张海霞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150元。
20、7月16日,二队乘务员满亚芳拾到汽车配件一箱,折合人民币10000元。
21、7月18日,二队乘务员唐守荣拾到包一个,内有户口簿、身份证、充电器等物品一宗。
22、7月22日,二队乘务员孙延玲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80元。
23、7月22日,二队乘务员徐波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背带、雨伞等,共折合人民币125元。
24、7月23日,二队驾驶员白金棣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00元。
25、7月23日,二队乘务员张琳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30元、IC乘车卡一张,共折合人民币160元。
26、7月24日,二队乘务员于双双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322.5元、身份证、银行卡等,共折合人民币600元。
27、7月24日,二队驾驶员韩晋拾到包一个,内有工作证、测量工具、洗刷用品等,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28、7月27日,二队乘务员魏娟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180元。
29、7月28日,二队乘务员郭艳华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元。
30、7月31日,二队驾驶员白金棣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00元。
31、7月3日,三队驾驶员刘眉君拾到包一个,内有小学生卡一张、学习用品一宗,折合人民币100元。
32、7月3日,三队驾驶员张碧波拾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00元。
33、7月5日,三队驾驶员王连亭拾到衣服两身,折合人民币200元。
34、7月6日,三队驾驶员王连亭拾到女式皮靴一双,折合人民币400元。
35、7月8日,三队驾驶员杨秀琪拾到包一个,内有生活用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50元。
36、7月10日,三队驾驶员祝薇拾到现金46.4元、通勤车乘车月票、饭卡等,共折合人民币200元。
37、7月13日,三队乘务员秦增云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41元、手机电池等,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38、7月16日,三队驾驶员杨思思拾到档案袋一个,内有户口簿、疫苗接种证等物品一宗。
39、7月19日,三队驾驶员钟海玲拾到包一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老年布鞋等,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40、7月19日,三队驾驶员秦雪拾到邮件一包,折合人民币20元。
41、7月20日,三队驾驶员朱伟拾到雨伞两把,折合人民币40元。
42、7月21日,三队驾驶员张玉荣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64.5元、小学生卡一张,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43、7月22日,三队驾驶员吴文杰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32元。
44、7月22日,三队乘务员程晓燕拾到21路7月份小学生月票一张。
45、7月1日,四队驾驶员李静静拾到包一个,内有衣物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46、7月2日,四队驾驶员马明拾到钥匙一串。
47、7月2日,四队驾驶员刘桥拾到手机一部、衣服一件,共折合人民币800元。
48、7月2日,四队驾驶员孟国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420元、银行卡、衣服、生活用品等,共折合人民币600元。
49、7月3日,四队驾驶员高强拾到包一个,内有衣物一宗,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50、7月6日,四队驾驶员王宗美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59.2元。
51、7月6日,四队驾驶员徐德水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38.4元。
52、7月6日,四队驾驶员刘永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200元。
53、7月7日,四队驾驶员盖立文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60元、身份证、银行卡等,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54、7月8日,四队驾驶员赵庆远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91.2元。
55、7月8日,四队驾驶员胡东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57.6元。
56、7月9日,四队驾驶员闵庆伟拾到身份证一张。
57、7月12日,四队驾驶员马静拾到雨伞两把,折合人民币30元。
58、7月14日,四队驾驶员孟浩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49.2元。
59、7月15日,四队驾驶员丁文贺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52.5元、身份证、银行卡、优惠卡、发票、钥匙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800元。
60、7月16日,四队驾驶员生美芳拾到摩托罗拉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700元。
61、7月16日,四队驾驶员尹伟拾到包一个,内有衣物一宗,共折合人民币200元。
62、7月24日,四队驾驶员陈道刚拾到包一个,内有衣服两件,折合人民币60元。
63、7月24日,四队驾驶员颜高尚拾到手机电池一块,折合人民币50元。
64、7月26日,四队九路服务质量好,被乘客写表扬信表扬。
65、7月28日,四队驾驶员赵勇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45.6元。
66、7月28日,四队驾驶员任泽平拾到包一个,内有小学生卡、儿童手机、舞蹈鞋、衣服等,共折合人民币450元。
67、7月29日,四队驾驶员赵艳玲拾到老年卡一张。
68、7月30日,四队驾驶员张玲拾到老年卡一张。
69、7月25日,通勤队驾驶员赵鹏拾到长虹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2900元。
70、7月11日,机关时霞拾到摩托罗拉牌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0元。
二、查出普通乘客冒用别人免费乘车卡情况
1、7月20日,二队驾驶员邵永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2、7月6日,三队驾驶员吴文杰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3、7月13日,三队驾驶员杜梅查到冒用他人的小学生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4、7月18日,三队驾驶员刘玲珍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5、7月20日,三队驾驶员刘兴梅查到冒用他人的小学生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6、7月22日,三队驾驶员杜梅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7、7月1日,四队驾驶员李斌查到冒用他人的小学生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8、7月6日,四队驾驶员刘丽查到冒用他人的小学生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9、7月9日,四队驾驶员苏东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爱心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10、7月12日,四队驾驶员刘永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11、7月13日,四队驾驶员李斌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12、7月17日,四队驾驶员李静静查到冒用他人的小学生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13、7月26日,四队驾驶员王超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