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上午,公司通勤队金达煤矿通勤8号车组乘务员怀务霞在上班时,途经赵王河小区1号楼附近,发现路边有一个手提包,经检查内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品一宗。
由于包内物品都是随身携带的证件,数量较多,想到失主丢失后肯定会非常着急,于是怀务霞根据身份证和包内名片上的电话号码,直接与失主杨先生取得联系,及时归还失主。失主杨先生见到失而复得的包后非常感动,于11月15日上午制作一面印有“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公司服务科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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