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市公共汽车公司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建设年”、“争创工人先锋号”和“创建文明车厢”活动,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有了大的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本月有好人好事52起,拾物拾款折合人民币19562.65元,查出冒用他人老年卡、爱心卡、小学生卡人3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提升了公司的整体形象。为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文明新风,激发全体员工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市公共汽车公司坚持对好人好事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本月的奖励总金额为1110元。该公司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方便市民出行服务。
一、好人好事人员名单及其所拾钱物情况
1、12月1日,一队乘务员吴波拾到卫星室内接收器、电视遥控器,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2、12月4日,一队乘务员邵明德拾到军大衣一件,折合人民币100元。
3、12月6日,一队乘务员李红拾到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会员卡、泰山游览证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400元。
4、12月8日,一队乘务员李娟拾到皮箱一个,内有被子一床,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5、12月16日,一队驾驶员郭涛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500元。
6、12月22日,一队乘务员陈平拾到南极人牌保暖内衣一身,折合人民币200元。
7、12月23日,一队乘务员陈平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53元、身份证、月票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400元。
8、12月26日,一队乘务员赵莉拾到羽绒服一件,折合人民币478元。
9、12月26日,一队驾驶员高守珠拾到日泰牌皮鞋一双、袜子、鞋垫等货物一宗,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10、12月29日,一队驾驶员李文拾到学生书包一个,内有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11、12月1日,二队乘务员潘伟拾到儿童旅游鞋、帽子、手套、水果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70元。
12、12月4日,二队乘务员徐美拾到学生校服一件,折合人民币50元。
13、12月6日,二队乘务员孟凡雷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2元、钥匙、化妆品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50元。
14、12月8日,二队乘务员张丽丽拾到11路月票一张,折合人民币71元。
15、12月20日,二队驾驶员屈恒军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8000元。
16、12月22日,二队驾驶员徐丽丽拾到运动鞋一双,折合人民币50元。
17、12月22日,二队乘务员郭艳艳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95元、洗刷用品、手机充电器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18、12月31日,二队乘务员张海霞拾到驾驶证一本。
19、12月1日,三队驾驶员刘会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600元。
20、12月5日,三队驾驶员魏立生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药品、文件、记录本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21、12月8日,三队驾驶员胡薇薇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光驱、硬盘、主板、光盘等电脑配件,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22、12月9日,三队乘务员孙际玉拾到化妆品四盒,折合人民币200元。
23、12月9日,三队驾驶员殷宪刚拾到女式羽绒服一件,折合人民币400元。
24、12月12日,三队乘务员孙际玉拾到包一个,内有儿童衣服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25、12月22日,三队陈传国拾到通勤卡一张,折合人民币50.95元。
26、12月23日,三队乘务员宋芬芬拾到包一个,内有户口簿、身份证、茶叶、香烟、钥匙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27、12月25日,三队驾驶员陈勇拾到包一个,内有银行卡、手套、钥匙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28、12月3日,环城队乘务员程莹莹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元。
29、12月5日,环城队驾驶员马静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33.6元。
30、12月8日,环城队驾驶员马运霞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71元。
31、12月11日,环城队乘务员项楠拾到女士化妆品一包,折合人民币350元。
32、12月11日,环城队驾驶员张会玲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46.8元。
33、12月12日,环城队乘务员项楠拾到小学生月票一张,折合人民币26元。
34、12月14日,环城队驾驶员魏静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61.6元。
35、12月16日,环城队驾驶员陈藤拾到交流接触器一个,折合人民币50元。
36、12月25日,环城队乘务员杨静拾到被罩、卫生纸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70元。
37、12月26日,环城队驾驶员王学荣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80元。
38、12月30日,环城队驾驶员孙继红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67元、恒丰茶叶提货单、乘车卡、身份证、工作证、银行卡、会员卡、准考证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000元。
39、12月4日,五队驾驶员何东平拾到小学生卡一张,折合人民币53.6元。
40、12月6日,五队乘务员徐红英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800元。
41、12月6日,五队驾驶员邵振拾到核桃粉两箱,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42、12月7日,五队驾驶员冯维涛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300.6元、身份证、学生证、眼镜、药品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800元。
43、12月7日,五队驾驶员刘子敬拾到包一个,直接交还失主。
44、12月14日,五队驾驶员刘娟拾到包一个,内有吹风机、羊毛裤、发蜡、手机充电器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150元。
45、12月18日,五队驾驶员满雪玲拾到包一个,内有现金30元、身份证、老年卡、老年证、驾驶证、购物卡等物品一宗,共折合人民币300元。
46、12月20日,五队驾驶员孟祥杰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100元。
47、12月23日,五队驾驶员王玉磊拾到银行卡三张。
48、12月25日,五队驾驶员梁伟拾到茶叶两盒,折合人民币100元。
49、12月27日,五队驾驶员孟宪国拾到衣服三件、台历架一个,共折合人民币100元。
50、12月27日,五队乘务员杨兴芬拾到昊宝牌西裤一条,折合人民币100元。
51、12月28日,五队乘务员杨兴芬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800元。
52、12月30日,车间孙力拾到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300元。
二、查出普通乘客冒用别人免费乘车卡情况
1、12月20日,二队驾驶员刘海芳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爱心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2、12月25日,环城队驾驶员崔冉冉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爱心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3、12月28日,五队驾驶员张兆泉查到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人员冒用别人老年卡,并按照公司规定,当场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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