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各位乘客注意:
1.持各类电子车(月)票乘车时,应将卡片正确接触收费机操作区,使用正常时收费机绿灯亮,并发出语音提示。 2.各类电子车(月)票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请妥善保存。 3.非本单位智能卡在公交车收费机上使用无效。 4.各类电子车(月)票应妥善保管。凡丢失或因弯折、断裂、刻画、浸水、敲击及置于高温、高压、强磁环境等造成的各类电子车(月)票人为损坏,押金不予退还。 5.各类电子车(月)票因质量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携带押金凭证及有关证件到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退卡处办理换卡。各类电子车(月)票因人为原因损坏,应重新购卡。持各类电子车(月)票乘车时,因收费机工作不正常时,持卡人可免费乘车。 6.乘客在购买各种乘车卡时,钱、卡当面点清,可在办卡柜台认真审验票卡的质量、充值金额或有效时间。 7.乘客在购买、使用各类电子车(月)票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请拨打公交热线:0632-5678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