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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公交获评“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枣庄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金国为我公司荣誉授牌
作者:宣教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18  更新时间:2019/9/21 19:51: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关系到企业的效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9月21日上午,枣庄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金国一行莅临我公司客运换乘中心,将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2018年度“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荣誉奖牌授予滕州公交。   

    张队长首先对公司荣获“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对今后安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殷切希望,张队长指出,滕州公交全体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我市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希望公司发挥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与市交警支队协作,共创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同时,张队长一行实地视察了滕州公交文化中心、智慧化安全监控与运营调度中心等场所,听取了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公司生产运营、场站配套建设、企业文化、亲情服务活动、安全管理、大数据应用、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

    滕州公交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强抓“安全责任体制”“安全督导检查”“安全文明服务”“安全企业文化”“安全实战演练”“安全培训宣传”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不放松,深入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大力检查整改内部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单位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确保运营、消防、交通的安全,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了的效果,营造了安全发展和谐公交的良好氛围。   

    作为枣庄市交通行业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公司将以此荣誉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机制措施,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绷紧安全生产不放松,开启安全生产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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